(一)農林牧漁業(yè)
1.濕法纖維板生產工藝
2.滴水法松香生產工藝
3.農村傳統(tǒng)老式爐灶炕
4.以木材、伐根為主要原料的土法活性炭、土法木炭生產
5.超過生態(tài)承載力的旅游活動和藥材等林產品采集
6.嚴重缺水地區(qū)建設灌溉型造紙原料林基地
7.種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藝
8.作坊式膠合板生產
9.輥長 1000 毫米以下的皮輥軋花機,鋸片片數在 80 以下的鋸齒軋花機,壓力噸位在 400 噸以下的皮棉打包機(不含 160 噸、 200 噸短絨棉花打包機)
(二)煤炭
1.與大型煤礦井田平面投影重疊的小煤礦
2.長期停產停建的 30 萬噸/年以下(不含 30 萬噸/年)“僵尸企業(yè)”煤礦;30 萬噸/年以下(不含 30 萬噸/年)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煤礦,屬于滿足林區(qū)、邊遠山區(qū)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擔特殊供應任務且符合資源、環(huán)保、安全、技術、能耗等標準的煤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暫時保留或推遲退出
3.既無降硫措施又無達標排放用戶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 3%)生產礦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 40%)生產礦井以及高砷煤炭(動力用煤中砷含量超過 80μg/g,煉焦用煤中砷含量超過 35μg/g)生產煤礦
4.6AM、φM-2.5、PA-3 型煤用浮選機
5.PB2、PB3、PB4 型礦用隔爆高壓開關
6.PG-27 型真空過濾機
7.X-1 型箱式壓濾機
8.ZYZ、ZY3 型液壓支架
9.不能實現(xiàn)洗煤廢水閉路循環(huán)的選煤工藝、不能實現(xiàn)粉塵達標排放的干法選煤設備
10.開采范圍與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區(q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重疊的煤礦(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文件要求進行淘汰)
11.采用以掘代采等非正規(guī)開采工藝的煤礦
12.同時生產的水平超過 2 個(不含 2 個)的煤礦
13.其他煤炭加工中產能 5000 噸以下煤制活性炭,5 萬噸以下煤制活性焦
(三)電力
1.不達標的單機容量 30 萬千瓦級及以下的常規(guī)燃煤火電機組(綜合利用機組除外)、以發(fā)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fā)電機組(先立后改,根據發(fā)布的年度淘汰計劃有序淘汰)
(四)石化化工
1.200 萬噸/年及以下常減壓裝置(青海格爾木及符合有關條件的除外),采用明火高溫加熱方式生產油品的釜式蒸餾裝置,廢舊橡膠和塑料土法煉油工藝,焦油間歇法生產瀝青,2.5 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粗(輕)苯精制裝置,5 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煤焦油加工裝置
2.10 萬噸/年以下磷銨(工業(yè)級除外)(2025 年 12 月 31 日),10 萬噸/年以下的硫鐵礦制酸和硫磺制酸(邊遠地區(qū)除外),平爐氧化法高錳酸鉀,隔膜法燒堿生產裝置(作為廢鹽綜合利用的可以保留),平爐法和大鍋蒸發(fā)法硫化堿生產工藝,芒硝法硅酸鈉(泡花堿)生產工藝,間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藝
3.氯醇法環(huán)氧丙烷和環(huán)氧氯丙烷鈣法皂化工藝(2025 年 12 月31 日,每噸產品的新鮮水用量不超過 15 噸且廢渣產生量不超過 100千克的除外),單臺產能 5000 噸/年以下黃磷生產裝置,有鈣焙燒鉻化合物生產裝置,單線產能 3000 噸/年以下普通級硫酸鋇、氫氧化鋇、氯化鋇、硝酸鋇生產裝置,產能 1 萬噸/年以下氯酸鈉生產裝置,單臺爐容量小于 1.25 萬千伏安的電石爐、開放式電石爐、內燃式電石爐,高汞催化劑(氯化汞含量 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劑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產裝置,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鈉、甲醇鉀、乙醇鈉、乙醇鉀、聚氨酯、乙醛、燒堿、生物殺蟲劑和局部抗菌劑生產裝置,氨鈉法及氰熔體氰化鈉生產工藝
4.單線產能 1 萬噸/年以下三聚磷酸鈉、0.5 萬噸/年以下六偏磷酸鈉、0.5 萬噸/年以下三氯化磷、3 萬噸/年以下飼料磷酸氫鈣、5000 噸/年以下工藝技術落后和污染嚴重的氫氟酸、濕法氟化鋁及敞開式結晶氟鹽生產裝置
5.單線產能 0.3 萬噸/年以下氰化鈉(100%氰化鈉)、1 萬噸/年以下氫氧化鉀、1.5 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白炭黑、2 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碳酸鈣、10 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無水硫酸鈉(鹽業(yè)聯(lián)產及副產除外)、0.3 萬噸/年以下碳酸鋰和氫氧化鋰(廢舊鋰電池進行回收利用除外)、2 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碳酸鋇、1.5 萬噸/年以下普通級碳酸鍶生產裝置
6.半水煤氣氨水液相脫硫、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壓變換及全中溫變換(高溫變換)工藝、沒有配套硫磺回收裝置的濕法脫硫工藝,沒有配套建設吹風氣余熱回收、造氣爐渣綜合利用裝置的固定層間歇式煤氣化裝置,沒有配套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裝置的尿素生產設施,高溫煤氣洗滌水在開式冷卻塔中與空氣直接接觸冷卻工藝技術
7.鈉法百草枯生產工藝,敵百蟲堿法敵敵畏生產工藝,小包裝(1 公斤及以下)農藥產品手工包(灌)裝工藝及設備,雷蒙機法生產農藥粉劑,以六氯苯為原料生產五氯酚(鈉)裝置
8.用火直接加熱的涂料用樹脂、四氯化碳溶劑法制取氯化橡膠生產工藝,100 噸/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產裝置,鹽酸酸解法皂素生產工藝及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皂素生產裝置,鐵粉還原法工藝〔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 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 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 酸)三種產品暫緩執(zhí)行〕
9.50 萬條/年及以下的斜交輪胎和以天然棉簾子布為骨架的輪胎、干法造粒炭黑(特種炭黑和半補強炭黑除外)、3 億只/年以下的天然膠乳安全套,橡膠硫化促進劑 N-氧聯(lián)二(1,2-亞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膠防老劑 D 生產裝置
10.用于制冷、發(fā)泡、清洗等受控用途的氯氟烴(CFCs)、含氫氯氟烴(HCFCs,作為下游化工產品原料的除外),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產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為加工助劑的所有產品,以 PFOA 為加工助劑的含氟聚合物生產工藝,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為原料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螨醇生產裝置(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五)鋼鐵
1.土法煉焦(含改良焦爐),單爐產能 7.5 萬噸/年以下(單爐產能≥5萬噸/年且使用低階煤高溫熱解工藝的鎂冶煉配氣裝置除外)或無煤氣、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處理達不到焦化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的半焦(蘭炭)生產裝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 4.3 米焦爐(3.8 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qū)、汾渭平原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淘汰炭化室高度 4.3 米及以下焦爐),未配套干熄焦裝置的鋼鐵企業(yè)焦爐,企業(yè)生產能力<40 萬噸/年熱回收焦爐,未同步配套建設熱能回收裝置的焦爐
3.鋼鐵生產用環(huán)形燒結機,步進式燒結機(2025 年 12 月 31日),90 平方米以下燒結機,8 平方米以下球團豎爐,鐵合金生產用 24 平方米以下帶式錳礦、鉻礦燒結機,鑄造生鐵生產用 24 平方米以下燒結機
4.400 立方米及以下煉鋼用生鐵高爐(河北省 450 立方米及以下煉鋼用生鐵高爐),200 立方米及以下鐵合金生產用高爐,200立方米及以下鑄造用生鐵高爐(其中配套“短流程”鑄造工藝的鑄造用生鐵高爐為 100 立方米及以下)
5.用于熔化廢鋼的工頻和中頻感應爐(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取締“地條鋼”有關要求淘汰)
6.30 噸及以下煉鋼轉爐(不含鐵合金轉爐)(河北省 40 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 噸及以下煉鋼電弧爐(不含機械鑄造,高溫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電弧爐),化鐵煉鋼
7.復二重線材軋機,橫列式線材軋機,橫列式棒材及型材軋機(不含生產高溫合金的軋機),疊軋薄板軋機,普鋼初軋機及開坯用中型軋機,熱軋窄帶鋼軋機,三輥勞特式中板軋機,直徑 76毫米以下熱軋無縫管機組,三輥式型線材軋機(不含特殊鋼生產)
8.環(huán)保不達標的冶金爐窯
9.手工操作的土瀝青焦油浸漬裝置,礦石原料與固體原料混燒、自然通風、手工操作的土豎窯,以煤直接為燃料、煙塵凈化不能達標的倒焰窯
10.12500 千伏安以下普通鐵合金礦熱電爐(2025 年 12 月 31日),3000 千伏安以下鐵合金半封閉直流電爐、鐵合金精煉電爐(鎢鐵、釩鐵等特殊品種的電爐除外)
11.蒸汽加熱混捏、倒焰式焙燒爐、艾奇遜交流石墨化爐、1萬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橋式整流艾奇遜直流石墨化爐及其并聯(lián)機組
12.單機產能 3 萬噸及以下的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高延性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除外)
13.生產預應力鋼絲的單罐拉絲機生產裝備
14.預應力鋼材生產消除應力處理的鉛淬火工藝
15.每爐單產 5 噸以下的鈦鐵熔煉爐、用反射爐焙燒鉬精礦的鉬鐵生產線及用反射爐還原、煅燒紅礬鈉、鉻酐生產金屬鉻的生產線
16.燃煤倒焰窯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產線
17.鋼鐵行業(yè)用一段式固定煤氣發(fā)生爐項目(不含粉煤氣化爐)
18.還原二氧化錳用反射爐(包括硫酸錳廠用反射爐、礦粉廠用反射爐等)
19.電解金屬錳一次壓濾用除高壓隔膜壓濾機以外的板框、箱式壓濾機
20.有效容積 18 立方米及以下輕燒反射窯
21.有效容積 30 立方米及以下重燒鎂砂豎窯
22.1 萬噸/年以下電解金屬錳單條生產線(一臺變壓器),電解金屬錳生產總規(guī)模為 3 萬噸/年以下的企業(yè)(2025 年 12 月 31 日)
23.采用重鉻酸鹽鈍化技術的電解錳工藝設備
(六)有色金屬
1.采用馬弗爐、馬槽爐、橫罐、小豎罐等進行焙燒、簡易冷凝設施進行收塵等落后方式煉鋅或生產氧化鋅工藝裝備
2.采用鐵鍋和土灶、蒸餾罐、坩堝爐及簡易冷凝收塵設施等落后方式煉汞
3.采用土坑爐或坩堝爐焙燒、簡易冷凝設施收塵等落后方式煉制氧化砷或金屬砷工藝裝備
4.160kA 以下預焙陽極鋁電解槽
5.鼓風爐、電爐、反射爐(再生銅非直接燃煤反射爐除外)煉銅工藝及設備
6.煙氣制酸干法凈化和熱濃酸洗滌技術
7.采用地坑爐、坩堝爐、赫氏爐等落后方式煉銻
8.采用燒結鍋、燒結盤、簡易高爐等落后方式煉鉛工藝及設備
9.利用坩堝爐熔煉再生鋁合金、再生鉛的工藝及設備
10.鋁用濕法氟化鹽項目
11.1 萬噸/年以下的再生鉛項目
12.再生有色金屬生產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爐項目
13.銅線桿(黑桿)生產工藝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氣吸收系統(tǒng)的燒結機煉鉛工藝
15.燒結-鼓風爐煉鉛工藝及設備
16.無煙氣治理措施的再生銅焚燒工藝及設備
17.50 噸以下傳統(tǒng)固定式反射爐再生銅生產工藝及設備
18.15 噸以下再生鋁用熔煉爐
19.離子型稀土礦堆浸和池浸工藝
20.獨居石單一礦種開發(fā)項目
21.稀土氯化物電解制備金屬工藝項目
22.濕法生產電解用氟化稀土生產工藝
23.2 萬噸(REO)/年以下混合型稀土礦山開發(fā)項目,5000 噸(REO)/年以下的氟碳鈰礦稀土礦山開發(fā)項目,500 噸(REO)/年以下的離子型稀土礦山開發(fā)項目
24.2000 噸(REO)/年以下的稀土分離項目
25.1500 噸/年以下、電解槽電流小于 5000A、電流效率低于85%的輕稀土金屬冶煉項目
26.原生汞礦開采(2032 年 8 月 16 日)
27.豎罐煉鋅工藝和設備(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七)黃金
1.混汞提金工藝
2.小氰化池浸工藝,土法冶煉工藝
3.無環(huán)保措施提取線路板中金、銀、鈀等貴重金屬
4.日處理能力 50 噸(不含)以下采選項目
5.整體礦石汞齊化;露天焚燒汞合金或經過加工的汞合金;在居民區(qū)焚燒汞合金;在沒有首先去除汞的情況下,對添加了汞的沉積物、礦石或尾礦石進行氰化物浸出
(八)建材
1.干法中空窯(生產鋁酸鹽水泥等特種水泥除外),水泥機立窯,立波爾窯、濕法窯,直徑 3 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設備(生產特種水泥除外)
2.無覆膜塑編水泥包裝袋生產線,水泥包裝袋縫底袋(兩底需由縫線縫合)的生產和使用
3.平拉工藝平板玻璃生產線(含格法)
4.100 萬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建筑陶瓷磚、20 萬件/年(不含)以下衛(wèi)生陶瓷生產線,建筑衛(wèi)生陶瓷(不包括建筑琉璃制品)土窯、倒焰窯、多孔窯、煤燒明焰隧道窯、隔焰隧道窯、匣缽裝衛(wèi)生陶瓷隧道窯,建筑陶瓷磚成型用的摩擦壓磚機
5.玻璃纖維陶土坩堝、陶瓷坩堝及其它非鉑金坩堝拉絲生產工藝與裝備
6.1000 萬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紙面石膏板生產線
7.500 萬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生產線,瀝青復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產線,100 萬卷/年(不含)以下瀝青紙?zhí)ビ蜌稚a線
8.石灰土立窯
9.磚瓦輪窯以及立窯、無頂輪窯、馬蹄窯等土窯
10.簡易移動式混凝土砌塊成型機、附著式振動成型臺
11.單班 1 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塊固定式成型機、單班10 萬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路面磚(含透水磚)固定式成型機
12.人工澆筑、非機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塊生產工藝
13.氣煉一步法石英玻璃生產工藝裝備
14.生產人造金剛石用 6×6 兆牛頓六面頂小型壓機15.手工切割加氣混凝土生產線、非蒸壓養(yǎng)護加氣混凝土生產線
16.非燒結、非蒸壓粉煤灰磚生產線
17.裝飾石材礦山硐室爆破開采技術、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鋸、移動式小型圓盤鋸
(九)醫(yī)藥
1.手工膠囊填充工藝
2.軟木塞燙臘包裝藥品工藝
3.塔式重蒸餾水器
4.無凈化設施的熱風干燥箱
5.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和安全不能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生產裝置
6.鐵粉還原法對乙酰氨基酚(撲熱息痛)、咖啡因裝置
7.使用氯氟烴(CFCs)作為氣霧劑、推進劑、拋射劑或分散劑的醫(yī)藥用品生產工藝(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
8.充汞式玻璃體溫計、血壓計生產裝置(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十)機械
1.熱處理鉛浴爐(用于金屬絲繩及其制品的有鉛液覆蓋劑和負壓抽風除塵環(huán)保設施的在線熱處理鉛浴生產線除外)
2.熱處理氯化鋇鹽浴爐(高溫氯化鋇鹽浴爐暫緩淘汰)
3.TQ60、TQ80 塔式起重機
4.QT16、QT20、QT25 井架簡易塔式起重機
5.KJ1600/1220 單筒提升絞機
6.3000 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剛玉冶煉爐
7.4000 千伏安以下固定式棕剛玉冶煉爐
8.10000 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煉爐
9.強制驅動式簡易電梯
10.以氯氟烴(CFCs)作為膨脹劑的煙絲膨脹設備生產線
11.砂型鑄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12.焦炭爐熔化有色金屬
13.砂型鑄造油砂制芯
14.重質磚爐襯臺車爐
15.中頻發(fā)電機感應加熱電源
16.燃煤火焰反射加熱爐
17.僅用于去除金屬零部件表面氧化皮的酸洗工藝、酸洗項目(為產品制造配套項目除外)
18.位式交流接觸器溫度控制柜
19.插入電極式鹽浴爐
20.動圈式和抽頭式硅整流弧焊機
21.磁放大器式弧焊機
22.無法安裝安全保護裝置的沖床
23.無磁軛(≥0.25 噸)鋁殼中頻感應電爐
24.無芯工頻感應電爐
25.鉆采工具接頭螺紋磷化處理工藝
26.5 噸/小時及以下沖天爐(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qū)域立即淘汰,其他區(qū)域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十一)船舶
1.廢舊船舶灘涂拆解工藝
2.船長大于 90 米的海洋鋼質船舶以及船長大于 120 米的內河鋼質船舶的單件組裝式整體建造工藝
(十二)輕工
1.單套 10 萬噸/年以下的真空制鹽裝置、20 萬噸/年以下的湖鹽和 30 萬噸/年以下的北方海鹽生產設施
2.利用礦鹽鹵水、油氣田水且采用平鍋、礦區(qū)就地灘曬制鹽的生產工藝與裝置
3.2 萬噸/年及以下的南方海鹽生產裝置
4.超薄型(厚度低于 0.025 毫米)塑料購物袋生產
5.年加工生皮能力 5 萬標張牛皮、年加工藍濕皮能力 3 萬標張牛皮以下的制革生產線
6.300 噸/年以下的油墨生產總裝置(利用高新技術、無污染的除外)
7.含苯類溶劑型油墨生產
8.石灰法地池制漿設備(宣紙除外)
9.5.1 萬噸/年以下的化學木漿生產線
10.單條 3.4 萬噸/年以下的非木漿生產線
11.單條 1 萬噸/年及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制漿生產線
12.幅寬在 1.76 米及以下并且車速為 120 米/分以下的文化紙生產線
13.幅寬在 2 米及以下并且車速為 80 米/分以下的白板紙、箱板紙及瓦楞紙生產線
14.以氯氟烴(CFCs)為制冷劑和發(fā)泡劑的冰箱、冰柜、汽車空調器、工業(yè)商業(yè)用冷藏、制冷設備生產線
15.以氯氟烴(CFCs)為發(fā)泡劑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產
16.以四氯化碳(CTC)為清洗劑的生產工藝
17.以三氟三氯乙烷(CFC-113)和甲基氯仿(TCA)為清洗劑和溶劑的生產工藝
18.脂肪酸法制叔胺工藝,發(fā)煙硫酸磺化工藝,攪拌釜式乙氧基化工藝
19.印鐵制罐行業(yè)中的錫焊工藝
20.燃煤和燃發(fā)生爐煤氣的坩堝玻璃窯,直火式、無熱風循環(huán)的玻璃退火爐
21.機械定時行列式制瓶機
22.生產能力 150 瓶/分鐘以下(瓶容在 250 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飲料生產線
23.日處理原料乳能力(兩班)20 噸以下濃縮、噴霧干燥等設施;200 千克/小時以下的手動及半自動液體乳灌裝設備
24.3 萬噸/年以下酒精生產線(廢糖蜜制酒精除外)
25.等電離交工藝的谷氨酸生產線,5 萬噸/年以下味精生產裝置
26.傳統(tǒng)鈣鹽法檸檬酸生產裝置
27.年處理 15 萬噸以下、總干物收率 97%以下的濕法玉米淀粉生產線(特種玉米淀粉生產線除外)
28.橋式劈半鋸、敞式生豬燙毛機等生豬屠宰設備
29.豬、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藝
30.小麥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的添加工藝
31.元素氯漂白制漿工藝
32.鉛蓄電池生產用開放式熔鉛鍋、開口式鉛粉機
33.管式鉛蓄電池干式灌粉工藝
34.添加白砒、三氧化二銻、含鉛、含氟(全電熔窯除外)、鉻礦渣及其他有害原輔材料的玻璃配合料
(十三)紡織
1.使用時間達到 30 年的棉紡、毛紡、麻紡設備、機織設備
2.ZD647、ZD721 型自動繅絲機,D101A 型自動繅絲機,ZD681型立繅機,DJ561 型絹精紡機,K251、K251A 型絲織機等絲綢加工設備
3.Z114 型小提花機
4.GE186 型提花毛圈機
5.Z261 型人造毛皮機
6.未經改造的 74 型染整設備
7.蒸汽加熱敞開無密閉的印染平洗槽
8.R531 型酸性粘膠紡絲機
9.4 萬噸/年及以下粘膠常規(guī)短纖維生產線
10.濕法氨綸生產工藝
11.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劑法氨綸及腈綸生產工藝
12.硝酸法腈綸常規(guī)纖維生產工藝及裝置
13.常規(guī)聚酯(PET)間歇法聚合生產工藝及設備
14.常規(guī)滌綸長絲錠軸長 900 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動卷繞設備
15.使用年限超過 15 年的國產和使用年限超過 20 年的進口印染前處理設備、拉幅和定形設備、圓網和平網印花機、連續(xù)染色機
16.使用年限超過 15 年的浴比大于 1:10 的棉及化纖間歇式染色設備
17.使用直流電機驅動的印染生產線
18.印染用鑄鐵結構的蒸箱和水洗設備,鑄鐵墻板無底蒸化機,汽蒸預熱區(qū)短的 L 型退煮漂履帶汽蒸箱
19.螺桿擠出機直徑小于或等于 90mm,2000 噸/年以下的滌綸再生紡短纖維生產裝置
(十四)印刷
1.全部鉛排、鉛印工藝
2.全部鉛印機及相關輔機
3.照相制版機
4.ZD201、ZD301 型系列單字鑄字機
5.TH1 型自動鑄條機、ZT102 型系列鑄條機
6.ZDK101 型字模雕刻機
7.KMD101 型字??痰赌ゴ?
8.AZP502 型半自動漢文手選鑄排機、ZSY101 型半自動漢文鑄排機、TZP101 型外文條字鑄排機、ZZP101 型漢文自動鑄排機
9.QY401、2QY404 型系列電動鉛印打樣機,QYSH401、2QY401、DY401 型手動式鉛印打樣機
10.YX01、YX02、YX03 型系列壓紙型機,HX01、HX02、HX03、HX04 型系列烘紙型機
11.PZB401 型平鉛版鑄版機,YZB02、YZB03、YZB04、YZB05、YZB06、YZB07 型系列鉛版鑄版機
12.JB01 型平鉛版澆版機
13.RQ02、RQ03、RQ04 型系列鉛泵熔鉛爐
14.BB01 型刨版機,YGB02、YGB03、YGB04、YGB05 型圓鉛版刮版機,YTB01 型圓鉛版鏜版機,YJB02 型圓鉛版鋸版機,YXB04、YXB05、YXB302 型系列圓鉛版修版機
15.P401、P402 型系列四開平壓印刷機,P801、P802、P803、P804 型系列八開平壓印刷機
16.PE802 型雙合頁印刷機
17.TE102、TE105、TE108 型系列全張自動二回轉平臺印刷機
18.TY201 型對開單色一回轉平臺印刷機,TY401 型四開單色一回轉平臺印刷機
19.TY4201 型四開一回轉雙色印刷機
20.TT201、TZ201、DT201 型對開手動續(xù)紙停回轉平臺印刷機
21.TT202 型對開自動?;剞D平臺印刷機,TT402、TT403、TT405、DT402 型四開自動停回轉平臺印刷機,TZ202 型對開半自動?;剞D平臺印刷機,TZ401、TZS401、DT401 型四開半自動?;剞D平臺印刷機
22.TR801 型系列立式平臺印刷機
23.LP1101、LP1103 型系列平板紙全張單面輪轉印刷機,LP1201 型平板紙全張雙面輪轉印刷機,LP4201 型平板紙四開雙色輪轉印刷機
24.LSB201(880mm×1230mm)及 LS201、LS204(787mm×1092mm)型系列卷筒紙書刊轉輪印刷機
25.LB203、LB205、LB403 型卷筒紙報版輪轉印刷機,LB2405、LB4405 型卷筒紙雙層二組報版輪轉印刷機,LBS201 型卷筒紙書、報二用輪轉印刷機
26.K.M.T 型自動鑄字排版機,PH-5 型漢字排字機
27.球震打樣制版機(DIA PRESS 清刷機)
28.1985 年前生產的手動照排機、國產制版照相機
29.離心涂布機
30.J1101 系列全張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 5000 張及以下)
31.J2101、PZ1920 系列對開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 4000張及以下),PZ1615 系列四開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 4000張及以下),YPS1920 系列雙面單色膠印機(印刷速度每小時 4000張及以下)
32.W1101 型全張自動凹版印刷機、AJ401 型卷筒紙單面四色凹版印刷機
33.DJ01 型平裝膠訂聯(lián)動機,PRD-01、PRD-02 型平裝膠訂聯(lián)動機,DBT-01 型平裝有線訂、包、燙聯(lián)動機
34.溶劑型即涂覆膜機、承印物無法降解和回收的各類覆膜機
35.QZ101、QZ201、QZ301、QZ401 型切紙機
36.MD103A 型磨刀機
(十五)民爆和煙花爆竹產品
1.密閉式包裝型乳化炸藥基質冷卻機
2.密閉式包裝型乳化炸藥低溫敏化機
3.小直徑手工單頭炸藥裝藥機
4.軸承包覆在藥劑中的混藥、輸送等炸藥設備
5.起爆藥干燥工序采用蒸汽烘房干燥的工藝
6.延期元件(體)制造工序采用手工裝藥的工藝
7.雷管裝填、裝配工序及工序間的傳輸無可靠防殉爆措施的工藝
8.導爆管制造工序加藥裝置無可靠防爆設施的生產線
9.危險作業(yè)場所未實現(xiàn)遠程視頻監(jiān)視的工業(yè)炸藥和工業(yè)雷管生產線
10.危險作業(yè)場所未實現(xiàn)遠程視頻監(jiān)視的導爆索生產線
11.采用傳統(tǒng)輪碾方式的炸藥制藥工藝
12.起爆藥生產廢水達不到《兵器工業(yè)水污染排放標準火工藥劑》(GB14470.2)要求排放的生產工藝
13.乳化器出藥溫度大于 130℃的乳化工藝
14.小直徑含水炸藥裝藥效率低于 1200kg/h、小直徑粉狀炸藥裝藥效率低于 800kg/h 的裝藥機
15.有固定操作人員的場所,噪聲超過 85 分貝以上的炸藥設備
16.全電阻極差大于 1.5Ω的電雷管(鋼芯腳線長度 2m)生產技術
17.裝箱產品下線未實現(xiàn)生產數據在線采集、及時傳輸的生產線
18.全電阻極差大于 1.0Ω的電雷管(鋼芯腳線長度 2m)生產工藝
19.工序間無可靠防傳爆措施的導爆索生產線
20.制索工序無藥量在線檢測、自動聯(lián)鎖保護裝置的導爆索生產線
21.最大不發(fā)火電流小于 0.25A 的普通型電雷管生產工藝
22.雷管裝填工序未實現(xiàn)人機隔離的生產工藝
23.雷管卡口、檢查工序間需人工傳送產品的生產工藝
24.年產 1 萬噸及以下的低水平工業(yè)炸藥生產線
25.爆竹、組合煙花、噴花等產品的手工裝藥生產工藝
(十六)消防
1.火災探測器手工插焊電子元器件生產工藝
(十七)采礦
1.集中鏟裝作業(yè)時人工裝卸礦巖
2.未安裝捕塵裝置的干式鑿巖作業(yè)
3.主要無軌運輸巷道及露天采場采用人力或畜力運輸礦巖
4.地下礦山使用非阻燃電纜、風筒和輸送帶
5.地下礦山主要井巷使用木支護
6.地下礦山采用空場法采礦(無底柱采礦法)采場內人工裝運作業(yè)
7.地下礦山采用橫撐支柱采礦法
8.露天礦山采用擴壺爆破
9.露天礦山采用掏底崩落、掏挖開采、不分層的“一面墻”開采
10.露天礦山使用爆破方式對大塊礦巖進行二次破碎
(十八)建筑
1.現(xiàn)場簡易制作鋼筋保護層墊塊工藝
2.卷揚機鋼筋調直工藝
3.飾面磚水泥砂漿粘貼工藝
4.竹(木)腳手架
5.蓋梁(系梁)無漏油保險裝置的液壓千斤頂卸落模板工藝
6.空心板、箱型梁氣囊內模工藝
7.污水檢查井磚砌工藝
8.橋梁懸澆配重式掛籃設備
(十九)其他
1.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予鍍銅打底工藝除外)
2.含氰沉鋅工藝
3.實體壩連島技術
4.超過生態(tài)承載力的旅游活動和藥材等林產品采集
5.不符合國家現(xiàn)行城市生活垃圾、醫(yī)療廢物和工業(yè)廢物焚燒相關污染控制標準、工程技術標準以及設備標準的小型焚燒爐
6.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7.以醫(y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8.一段式固定煤氣發(fā)生爐
9.國家法律法規(guī)明令淘汰,不符合生態(tài)環(huán)境準入清單要求,不符合國家安全、環(huán)保、能耗、水耗、質量方面強制性標準,不符合國際環(huán)境公約等要求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