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貫徹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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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廳函運〔2013〕74號 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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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月23日,部頒布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號,以下簡稱《危規(guī)》),將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為做好《危規(guī)》的貫徹實施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培訓宣傳工作
《危規(guī)》適應我國道路運輸業(yè)快速發(fā)展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完善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shù)姆找?guī)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快推進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維護行業(yè)安全穩(wěn)定運行提供了基礎支撐。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危規(guī)》的培訓學習工作,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企業(yè)負責人,通過集中學習,全面準確理解《危規(guī)》的各項要求;要切實加大對《危規(guī)》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wǎng)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危規(guī)》修訂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nèi)容,使廣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è)和從業(yè)人員充分認識《危規(guī)》實施的必要性,了解其具體內(nèi)容和精神實質(zhì),確?!段R?guī)》的順利實施。同時,要以《危規(guī)》宣傳貫徹工作為契機,切實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加強日常監(jiān)管,保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穩(wěn)定運行。
二、規(guī)范行政許可工作
自2013年7月1日起,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危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受理許可申請、核實許可條件、實施行政許可。為了規(guī)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工作,部制定了有關申請、許可表格及文書樣本。根據(jù)《危規(guī)》的第十條制定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jīng)營申請表》(附件1),根據(jù)第十一條制定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附件2),根據(jù)第十二條制定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書》(附件3)和《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附件4),根據(jù)第十四條制定了《“非經(jīng)營性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樣式》(附件5)。
三、做好已許可企業(yè)(單位)的復查工作
自通知發(fā)布之日起,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危規(guī)》的許可條件要求,對已許可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è)(單位)集中進行復查,符合《危規(guī)》許可條件的,為其換發(fā)《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不符合《危規(guī)》許可條件的,要求其于2015年7月1日前達到許可條件要求。屆時仍達不到許可要求的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應當按照《危規(guī)》第68條和《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1號)第66條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結合復查工作,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è)(單位)檔案。請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填寫《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è)(單位)復查情況表》(見附件6),于2015年7月1日前報部道路運輸司。
四、其他有關工作
1.根據(jù)《危規(guī)》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相關要求,請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公布本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電話、舉報電話,并抄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關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劇毒化學品、爆炸品道路運輸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培訓大綱的制定以及從業(yè)資格的認定管理等工作安排,部將另行通知。在頒(換)發(fā)證件工作完成之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以此為由對企業(yè)或從業(yè)人員進行處罰。
部道路運輸司聯(lián)系人:嚴季,電話:010-65292784
附件: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jīng)營申請表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書
4.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5.“非經(jīng)營性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樣式
6.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è)(單位)復查情況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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